更新时间:2018-08-03 13:41作者:王新老师
营改增过渡方案
中国政府网4月3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通知称,方案5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暂定2-3年。以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今日零点一过开出全国首张增值税发票
零点一过,正在北京民族饭店结账的温州商人陈生接过了饭店开出的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令他惊喜的是这张发票也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全国首张增值税发票。
“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这场重大税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了。”现场见证这一时刻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