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3:37作者:李天扬老师
陈彬:其实不用担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6号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推进餐饮行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热点十:新转入国税管理企业所取发票应在180日内认证
主持人:对于新转入国税管理的企业,对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还不是很了解,能否简单介绍一下?
陈彬:好的。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武汉市自2016年4月1日起,纳税信用A级、B级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勾选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抵扣时限为下载确认数据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抵扣。另外,国税总局2016年23号公告明确,为优化纳税人的办税服务环境,对本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在三个月取消专用发票的认证。2016年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
热点十一:税务服务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主持人:有网友提出,我们原来在地税办业务很方便,转到国税后,还能不能在地税办,另外,市民之家能不能办理税收业务?
郭亚光:为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采取互设、共建和共驻三种模式开展合作,纳税人可在全市18家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各税正常申报缴纳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开具涉税证明等事项,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同时,武汉市民之家也建立了直属市局的办税服务中心,设立办税服务窗口23个,可以放心在那里办理纳税申报、发票申领等业务。
热点十二:临时经营者可到邮政网点代开发票、代缴税款
主持人:对于一些自然人来说,也许偶尔也会发生一些应税行为,比如偶尔为某企业提供设计、临时提供服务等,这类纳税人是不是也要到国税局的大厅去办理开票缴税业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