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14:19作者:王新老师
曾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洛江人,这部车是他生计的工具,当时花十来万元买的,到现在已经开了十多年,车很旧,原本就打算买新车,得知淘汰黄标车的行动已经开始了,而且政府还会给一笔补贴,因此他就赶紧来办理。
家住市区浮桥街道的刘先生的车子是2001年买的,至今已经14年了,两年前,他带车子去年检时,由于检验不达标,车子无法领取环保绿标,就变成了黄标车。“当时买了二十几万元,能开就先开着吧,报废掉了可惜。”刘先生说,这是他的第一部车,跟车子也有感情了,不舍得报废掉。
后来,在市区上班的刘先生有时骑电动车,有时有事需要用车时,他开来市区都要躲着交警,怕被查处,也曾被交警拦下,受到了处罚。今年11月1日,交警采用电子警察抓拍黄标车闯“绿标区”行为后,刘先生10天来,就被监控抓拍了3次,罚款450元。“每次进来都被拍,看来不能进市区了。”刘先生表示,现在报废黄标车有补贴了,自己也考虑着将车报废。
提醒
提前报废黄标车可领补助
目前,泉州市已设立市级提前报废黄标车专项补助资金,按《泉州市提前报废黄标车市级补助资金标准》,对各县(市、区)提前报废黄标车进行补助。
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采用差别化补贴,分四个阶段实施:
1.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提前报废的,按基准标准110%执行;
2.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提前报废的,按基准标准执行;
3.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提前报废的,按基准标准80%执行。
4.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提前报废的,按基准标准7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