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13:42作者:王新老师
扩增队伍,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单列男性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同时,还将加大免费师范生培养力度,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等,持续为乡村学校输送“下得去、留得住”的师资。
提高收入,三项津补贴重复享受
提高乡村教师收入水平,我省乡村教师将能重复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300元和500元两档)、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0元/月)、乡镇工作补贴(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到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等三项津补贴。初步计算,符合规定条件的最边远乡村教师比县域内同等条件下的城镇教师每月至少可多1200元津补贴。
解决“安居”,加快教师周转房建设
各市、县(区)政府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鼓励地方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建设公租房。
职称评聘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要求,不把发表论文作为必备条件明确提出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要求,不把发表论文作为必备条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和参加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时,须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成班率较低的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不低于1:1.5予以保障。
支持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
对在原籍以外县任教满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申请调回原籍乡村学校任教的,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在有编有岗的情况下,要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
对全体乡村教师和校(园)长进行5年一轮360学时全员培训组织实施“万名乡村音体美教师培训计划”,为每所村小至少培训合格的音体美教师各1名。对全体乡村教师和校(园)长进行5年一轮360学时全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