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1:08作者:三水老师
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并就做好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提出意见。
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政府投资条例、快递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等。
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包括,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等。
另外,预备项目包括发展规划法、烟叶税法、保险法(修订)、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信托公司条例等
研究项目包括,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网络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证券法(修订)等法律案,配合初次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民法总则、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等法律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办发〔201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政府立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提供法制保障。遵循这一指导思想,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着力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要着力推动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制度、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制度等,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方面的制度。
——要着力推动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提升国家软实力;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提高融合发展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