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20:18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我省春季高考实行“知识+技能”考试模式,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
(一)“知识”部分
1.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
春季高考属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启封到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秘密级材料。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试题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上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试题命制工作由指定单位负责,实行封闭式管理。试题印刷由保密印刷厂承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试题命制和试题印刷协议。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于5月12日领取试题。考试结束后,于5月16日将试卷送至指定评卷点。
2.考试科目
2016年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精品课)、专业知识。各科满分分值: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考试试题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3.考试安排
2016年我省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时间为5月14日至1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4日5月15日
上午9:00—11:00语文9:00—11:00数学
下午14:30—16:30专业知识14:30—15:30英语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准考证由考生按规定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准考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的考点、考场仍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集中设置。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照《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考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后另文下发)的要求执行。
4.评卷、统分
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评卷、统分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于5月16日至23日进行。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客观答卷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评阅,主观答卷评阅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
评卷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卷点要成立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的评卷工作领导小组,从人员组成、评卷场所、评卷设备到评卷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环节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守评卷纪律,严格掌握评分标准,确保评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