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20:12作者:三水老师
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应当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包括:统一确定招警政策、编制录用计划、明确资格条件设置办法、发布招考公告、组织考试、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审核录用手续等。省级统一招警既可纳入“四级联考”,也可专门组织。公安机关要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录用计划拟定、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具体实施工作。
三、实行分类招警
(一)明确招考对象。公安机关招警按照职位类别和工作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综合管理职位一般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勤务职位以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为主,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技术职位可以面向社会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
(二)编制录用计划。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根据编制员额、职位空缺、自然减员等情况,按照不同类别职位要求,区分不同招考对象,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拟录用计划要逐级上报汇总,经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后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三)组织实施考试。招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按一定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所有职位均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执法勤务职位还应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命制。专业科目笔试试题由公安部组织命制。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和方式,由省级公安机关商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工作要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测评要素、内容、方法应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和工作需求。面试时,应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应有一定比例的公安机关考官。面试考官必须经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考官的选派、考官小组组成及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抽签产生。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考官异地执考。各地要加强组织管理,重视公安机关考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四、开展特殊招录
(一)涉密要害职位招考。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恐怖等重点涉密要害职位的招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组织推荐、严格考察的方式确定考试人选,采取有限竞争考试的办法择优录用,也可以从高中毕业生中定向招录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