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2 16:32作者:三水老师
第三,坚守安全底线。将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作为核心目标,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坚决将“马路杀手”挡在准驾大门之外,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人民平安出行的根本利益。
问:这次改革创新了驾校培训模式,便利了群众学车,在方学车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具体就是“四自主一监督”: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校。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意愿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校进行学习。同时,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校培训,让学员可以更便利、灵活学车。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自主选择教练员。驾校要为学员提供电话、网络、手机APP等多种预约培训方式,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学员评价、培训价格等信息,方便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同时为学员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四是畅通学员监督和评价渠道。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问:这次改革提出了驾培实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请问具体怎么操作?为什么要这样改?
答: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是指学员参加一个学时的培训,向驾校缴纳一个学时的培训费用。这种模式有三方面好处:一是推行“计时收费”,使驾校收费更加透明,也便于驾校开展差异化培训服务,增加了学员学习和消费的弹性。二是“先培训后付费”的方式,增强了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话语权,有利于促进驾校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避免驾校将一次性预收的培训费用挪作他用,切实保护学员的资金安全。
问:《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有什么考虑?
答:《意见》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这主要是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一些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驾驶培训是一项专业性、技能性培训,关乎社会公共安全。鉴于学习驾驶是在开放道路上进行,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意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这方面的经验做法,制定了管理措施,保障练车安全,保证培训考试质量。一是试点先行。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探索方法,评估效果,完善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二是限定条件。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在实施中,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