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2:44作者:李天扬老师
取消车辆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采取强制报废和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司勤人员安置要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方式安置。在现有在册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与其订立聘用合同,并切实加强管理。对未能竞聘到新设置的司勤岗位的其他司勤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进行安置,如内部转岗、提前离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