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9 20:16作者:李一老师
4.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粮食烘干、棉花机采、仓储物流等设备设施的购置和研发,支持开展小麦宽幅精播、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病虫害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等农业技术推广,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5.支持农业和供销系统建立为农服务中心和平台,加强农民培训基地建设,加大职业农民培训。
对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补贴资金,省里根据全省粮食规模种植面积、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户数等因素确定各市资金数额,并切块下达。对其他用途资金,省里根据第2次全国土地调查公布的全省耕地面积确定各市资金数额,并切块下达,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用途,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安排使用。
(三)调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鉴于花生良种补贴涉及全省34个县(市、区),覆盖面较广,亩均补贴数额较大,继续保留1年,由各市具体负责实施;对部分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在2015年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由于小麦、玉米种植面积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高度重合,小麦、玉米良种补贴一并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再单独实施,由各地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部门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确保小麦良种质量和覆盖率;由于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对棉花良种不再补贴。
二、切实做好调整完善政策的各项工作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市、县级政府及财政、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配合,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要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具体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组织管理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市财政、农业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研究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范围、支持方式,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明确政策实施的具体要求和组织保障措施。各市实施方案确定后要于6月底前报省财政厅、农业厅备案。2015年省级实施方案近期将下发各地,各市要于7月底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将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