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9 18:00作者:三水老师
一是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是分别设计的。随着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一些农村学生和农村学校身份发生变化,难以继续享受中央财政“一免一补”政策。随着农村学生大量流入城市,一些财力困难地区以及进城务工子女较多的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出现了城乡“倒挂”现象。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有利于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有利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是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适应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近年来,农村学生大量涌入城市,给城市义务教育带来很大压力。接收进城务工子女较多的地区和学校,多次呼吁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改变中央只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的现状。统一城乡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进城就读学生的关怀,适应了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新形势要求。
三是强化了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原则。无论是“三统一”,还是“两巩固”,都是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托底标准。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国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是有利于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这次中央的新举措,是我国第一次建立起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它通过制度机制设计,把城乡义务教育的投入政策、投入标准、中央与地方经费的分担比例确定下来,搭建起了一个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投入的制度机制框架,将有力地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地、可持续地增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地发展。
问:新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概括讲,就是通过“三个统一、两个巩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第一个统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将原来农村学生享受“两免一补”,城市学生只免学杂费、对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调整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第二个统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央确定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中西部地区小学年生均600元、初中800元,东部地区小学年生均650元、初中850元。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中央适时对基准定额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