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14:14作者:李天扬老师
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公务用车还能保留吗?
能,每个市直单位最多3辆
惠州实行公车改革已11年,被认为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目前惠州已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仅是保留部分,成立了车队,作为政府部门的公共用车,主要是为了保障大型会议活动、外事活动等。政府部门可以申请用车,支付一定租赁费用。本轮车改中,公务用车还可以保留吗?保留多少,怎么使用?
编制50人以下
市直单位留用车不超1辆
《实施方案》要求优化公务用车配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保留数量,其中,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用车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市直单位每个不超过3辆。各县(区)要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
市直单位保留用车的数量如何确定?叶启灵介绍,按单位人员编制数核定,50人以下不超过1辆;50-100人不超过2辆;100人以上不超过3辆。改革后保留的车辆,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
他介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分类确定保留车辆。其中,一般乡镇(街道)不超过3辆,较大乡镇(街道)不超过4辆,特大乡镇(街道)不超过5辆。
四套班子可保留部分接待车辆
以中巴为主
《实施方案》还提出,允许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具体编制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从改革后节余的公务交通支出经费中统筹。
一线执法执勤车
2年内建立跨部门用车平台
据了解,惠州已向省承诺两年内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在此前提下,省车改办同意惠州执法执勤车辆按上限比例暂留,市直机关保留比例不超过60%,县(区)以下不超过70%;执法执勤用车配备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同时,省明确的“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交通运输、农业、工商、林业、食品药品监管、海洋渔业等11个部门”,按不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