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14:08作者:才子老师
谈公车拍卖:曾发生公车低价转让给领导干部
对于公车拍卖,人们比较担心的是机关单位自己定价、内部拍卖,而导致拍卖估值过低,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大量闲置车辆如何妥善处置,是关系到“车改”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
谢谷粱说,在基层“车改”试点初期,的确发生过个别单位由领导班子自己定价、内部转让的现象。结果一辆七八成新的轿车,以很低的价格转让给原来乘坐此车的领导干部。由此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纷纷向上级纪委举报。
实践证明,向社会公开拍卖效果最好,值得提倡。其好处是透明度高,竞争充分,容易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好评,并使拍卖活动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如十几年前佛山市三水区向社会公开拍卖317辆公车,成交金额3337万元,成交价比起拍价提高了91%。
谈交通保障:可设员工集体上下班通勤车
在对特殊公务用车的保障问题上,方案提出,“允许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筹建跨部门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并在两年内完成”。
谢谷粱认为,适当保留部分执法执勤用车,是公车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要严格控制保留用车的数量,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有的人“车改”后“补贴照领,公车照坐”。
他还建议,有条件的单位,要重视解决员工上下班路途较远的交通问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保留接送员工集体上下班的通勤车,或者向公交公司租赁此项服务,所需费用由乘车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