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2 21:38作者:李天扬老师
乡镇的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用车时采取派车单制,由乘车人填写派车单,写明出车事由、起止地点、行驶里程,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现在,我们乡镇还是这种模式在租车,租金一年在5万元左右,但是不承担驾驶员的工资,也不需要我们自己养车。”淮安区某乡镇一名公务人员表示,一般一个乡镇租一到两辆车,在保证乡镇干部的用车基础上,供其他公务人员使用。“我们用车是到办公室填单子,单子里要写明公务事由,用车距离等信息。要是书记镇长不用车,就拿着领导签字后的单子去找租车的驾驶员。”遇上租用的车辆因公务派出的情况,公务人员则需要到外面进行租车。在油费结算方面,乡镇根据租车的行驶里程提供油卡,每张油卡跟所租车辆的车牌号进行挂钩,防止驾驶员多报油费。
车改之初,当地官员就曾表示,对淮安市淮安区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采取“货币化”的公车改革方式,政府财力难以承受,同时,领导干部车改后交通补贴金额较高,一些干部补贴甚至超过了本人基本工资,这样的方式,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群众也难以理解和接受。而采取明晰“两权”方式对公车进行改革后,不涉及到现金货币,但确实从源头上堵住了公车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漏洞。
据悉,该试点目前已经实行了十多年,对乡镇租车的监管也由纪委部门转变到财政、公安、审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
从当年的公务用车改革材料中,可以看到当年的公车改革范畴是准备从乡镇扩展到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但是,记者了解到,目前这种“反租倒包”的模式仅在淮安区的乡镇实施,区直党政机关仍配备公车及驾驶人员。
根据淮安市政府网站信息,2012年底,淮安市对市直及主城区760户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清查。
为了加强对这些公务用车的管理,清查后的第二年淮安市就正式出台并实施公务用车“四统一”管理办法,从保险、加油、维修、处置等四个环节入手,在制度上降低公车经费,给公车方向盘套上“笼头”。
根据当年财政部门的统计,实施“四统一”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资格准入等方式,确定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处置供应服务商,以集中采购的形式为政府节省了很多费用。公务用车保险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30%,汽油价格比市场价格下降了2.5%-3%,汽车材料进销差价率比市场价格下降了13.5%,资产评估收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66%,拍卖收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