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8 16:09作者:李天扬老师
欣慰之余,进一步站在全面完整的公车改革的角度审视,我们也要清醒意识到,目前主要在党政机关范畴推行的公车改革及其取得的进展,仍然只是公车改革整体部署的一部分,要想全面、完整地完成公车改革,充分落实《意见》部署,我们事实上依然“在路上”,任重而道远。按照此前《意见》的部署,除了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同时也要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有序推进”,并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关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车数量,长期以来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和国企规模,事实上比党政机关更为庞大庞杂,其公车数量很可能比党政机关更多。据统计,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即便按全国事业单位每家只有2辆公车算,公车的总量也将超过200万。而同时,2013年我国国企(不含金融类国企)共有15.5万户,职工人数3698.4万人。
更重要的是,除了公车数量,由于事业单位和国企本身固有的种种复杂性,要想推进相应的公车改革,还很可能面临较之党政机关更为复杂的问题。比如,我国现有事业单位存在“行政类、经营类、公益类”以及“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错综复杂的分类,如何在这些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推进公车改革,并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本身相互协调衔接,便是一个不轻松的复杂问题。而在国企方面,同样也存在“商业”与“公益”以及“垄断型”与“竞争型”等复杂分类,同样也面临如何分类推进公车改革,并与国企改革本身相互协调衔接的问题。
此外还要看到,之所以必须全面推进公车改革,公车数量减少不是公车改革的唯一目的,更重要的还在于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公平高效的公车制度——如《意见》所强调的,要构建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新型公车制度。目前已实现大幅公车压减的党政机关公车改革,也并非就是大功告成,还需进一步观察其常态、长期的制度运行效果。
好在此次国家发改委已表示,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正抓紧制定,即将出台;此前国务院《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也明确,适时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于公车改革下一步的深入推进,我们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