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3 22:22作者:李天扬老师
完善金融监管框架
“十二五”期间曾热议的一行三会合并、成立类似金融稳定委员会等“大一统”机构的做法,在“十三五”期间是否推进,此次并没有明示。不过,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还是被提上议事日程。
《建议》提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对此,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表示,改善并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是完全必要的。目前中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相互合作的金融监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很难满足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
曹凤岐所提到的是当前越来越明显的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之间的矛盾。“中国目前实行‘一行三会’的分业管理体制,存在职责不清、监管重叠、监管漏洞、监管套利、监管成本高和监管效率不高的问题。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协作和合作也存在很多问题。最终中国应当走金融统一监管或综合监管之路,变分业监管为统一监管。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
曹凤岐指出,应该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金监会”),进行综合金融管理,负责统一制定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规划,通盘考虑和制订金融法律、法规,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集中收集监管信息,统一调动监管资源。通过统一的监管机构,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维护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中国金监会对中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统一监管。现在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变成金监会的下属的分业监管部门,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和相应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金监会制订金融监管政策和法规,协调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