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21:24作者:李一老师
所以,全面建立居住证制度,最大的善意不在于居住证取代暂住证,而在于外来人口的生存发展权利得到尊重。从法律制度层面赋予外来工平等市民待遇,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外来工的社会氛围,让他们感受到城市的包容胸怀,十分重要。
当然,在城乡二元结构、户口附加值与公众身份情结尚未根本改变,户口尚不能自由迁徙的当下,指望一纸居住证让外来工与当地居民平起平坐过于理想化。居住证制度毕竟只是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项过渡性政策,要从根本上解决外来工的权利问题,需要政府为他们撑起更大的权益保护伞,也需要从立法层面彻底打破身份界限,消除户口附加值,建设人人平等的公民社会。
李克强总理曾经指出,城镇化要以人为核心,其他的一切都要为人服务。推进城镇化意不在“地”,不在“楼”,而在“人”。诚如斯言,城镇化不仅指农村人口从形式上转化为城镇人口,更深刻的内涵是指生存条件、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的城镇化。城镇从心态上接纳他们。当城乡二元化结构彻底打破以后,每个公民都被纳入权利保障视野,社保、医保、住房保障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实现全国漫游,教育资源配置比较均衡,教育制度、招生政策比较公平,一张居民身份证就可以让公民的权利通行全国。居住证也将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