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5 14:0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上述行业此前民资都难以进入,主要是没有明文规定哪些领域可以向民资放开。本次负面清单正是政府‘放权’与行业‘退出’的实质性动作,也是混改的核心。”李锦表示,“尤其是石油领域的改革,根据《意见》,将在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部分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也就是说,之前业内讨论的将三家石油公司的管网抽出来单独成立石油管网总公司或许将成为可能,这将为石油领域的重组和混改提供空间。”
对于国防军工领域混改,有券商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央企有11家军工企业,本次负面清单圈定了‘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仍为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除此之外分类逐步放宽的市场,或有约三分之二之多,未来民资大有可为。”
此外,《意见》还提出,对其他服务国家战略目标、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共用技术平台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
“市场运作”为纲引入各类资本
在《意见》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中,首要一条就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即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引资本与转机制结合起来,把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另三条则是:完善制度,保护产权;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宜改则改,稳妥推进。
在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企混改部分,具体包括: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混改,有序吸收外资参与混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完善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
此外,在李锦看来,“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部分设计也颇为用心。《意见》除提出“政府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外,首提“股东不得干预企业日常运营”。“此处的股东不仅指国资股东,也包括民资股东,这是为了确保企业治理规范。企业经营依靠的是董事会,《意见》明确‘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选聘’,即不限高管来自国资还是民资。”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圈定了七大领域混改试点,即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改试点示范。同时,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