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1 10:55作者:李天扬老师
(六)开展校长职级考核评定和聘任(2014年12月前)。
按照《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行办法》(见附件3、4),组织开展校长职级评定和聘任。
(七)总结经验(2014年12月前)。
改革试点工作结束后,全面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属重大的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影响大,必须周密部署、稳妥推进。
(一)密切配合。改革涉及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进行职称改革宏观统筹,加强改革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教育部门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切实做好改革的具体组织落实;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经费保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聘、聘后管理等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按照市政府审定的改革方案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为广东省、国家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三)强化监督。为确保校长职级评定聘任、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由市、区相关部门组成的申诉委员会,受理改革过程中的有关投诉、申诉等,对改革各相关事项等进行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