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士官转业安置政策,山西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7)
更新时间:2018-08-18 09:50作者:才子老师
二、报到须带证件: 1、义务兵、一、二级士官: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部队开出的行政介绍信、退伍证、全家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2、转业士官:省民政厅开出的士官接收通知书、配偶的工资卡、户口本、身份证及结婚证。 三、注意事项: 1、大力提倡和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凡符合政策安置条件要求自谋职业安置的退役士兵,报到时拟写好自谋职业书面申请,并盖好本人手印提交,由安置办按程序办理自谋职业安置手续。 2、退役士兵档案必须由所在部队干部送交或由部队用机密件邮寄。个人自带档案一律不予接收。 3、报到必须由本人到安置办办理有关手续,不得由家长或他人代理。 4、报到时必须填写《退役士兵安置表》。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清楚,字迹规范,涂改无效。 5、根据市公安部门规定,入伍后户口已注销的,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凭安置办开出的《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重新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