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23:13作者:李一老师
在国家不断激发创业创新潮的背景下,今年以来,小微企业减税举措层层加码。今年2月起,我国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缴纳所得额上调至20万元,一季度小微企业减税规模达240亿元。
据税务总局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上半年税制改革可以说是小步快走、定向发力,调整的税种较多、涉及面广,呈现长期效应与短期效应相融合的特点,一方面为建立长期有效的税制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着眼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形势。
下半年,税制改革向“深水区”行进
近日,社会上一直热议的房地产税终于有了实质性动向。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这次一并被补充进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共有七大税法,即房地产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这一举动向外界释放出了我国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今年以来,继全国两会通过的《立法法》明确税收法定原则后,《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对贯彻落实税收法定给出了“路线图”。同时,酝酿多年的《环境保护税法》也于今年6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则不再征收排污费。此外,《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也已经完成了相应程序。
“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税法通常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说。
针对当前围绕房地产税改革的诸多争议,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需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关系等。此外,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当下的改革焦点。
张斌说,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经过前期探索论证,目前看这两个税种立法难度不大,而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等在税收体系中都属于小税种,立法条件相对成熟。如果今年“营改增”顺利完成,随后推进的增值税法则难度较大,简并税率、优化税制结构、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等难题都需要伴随立法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