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8:48作者:三水老师
“科学设计基础工资与奖金的比例关系,保障医务人员基本收入待遇,处理好保障与激励的关系。同时,在建立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机制时,必须以公益性、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导向,实施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应亚珍说,“必须充分考虑医疗服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既要调动服务积极性,实施有效激励,保证薪酬总额达到一定水平,也要做到总额‘封顶’,设定‘天花板’,把利益关在‘笼子里’,实现利益‘硬约束’,坚决避免服务收入越高,人员收入水平就能无限制提高的做法。”
2013年,福建省三明市率先推行医生年薪制,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提升至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同时规定,在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以外,各医院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发放与职工个人有关的津补贴及奖金等。
数据显示,三明市22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22家医院的药占比从2011年的46.77%下降到2016年的27.3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约16个百分点;医务性收入占比从2011年的39.92%上升到2016年的63.06%,人均医药费支出(按全市273万人口计算)从2011年的289.51元下降到2016年的204.50元;职工年人均收入快速增加,从2011年的3.23万元增至2016年的7.72万元,年均增长46.3%。
当地实施绩效工资总额封顶,以药占比、卫生材料占比、检查化验占比等绩效指标管控、引导医院管理和服务行为,以医院医务性收入作为核发绩效工资的基础,鼓励医院积极提供医疗服务,在公益性和服务效率之间找到了较好的平衡点。三明市的改革较好地解决了医务人员薪酬的资金来源问题,通过“降低物耗,优化医药费用结构,转换运行机制”,确保了医务人员薪酬待遇的提高。
“改革正在不断推进,各地情况也不一样。在一些地广人稀、服务需求不足的地方,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的资金渠道就难以完全依靠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必定需要财政的支持。”应亚珍认为,“如果财力许可,财政能保障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基本工资,那么技术劳务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压力就没那么大,医药费用增长速度也将同步下降,医保基金压力也同步减轻。如果财政不保障基本工资,医保筹资水平能较快增长,在医保支付标准确定时,把一定水平的人力成本计入医疗服务成本费用,也能保证薪酬水平的提高,这其实是财政补‘供方’还是补‘需方’的关系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