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7:22作者:才子老师
提供人才租房补贴最长2年
市、区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初创企业招用各类人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给予被招用人才最长2年的租房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给予1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的,给予600元/月;属于珠海市紧缺高技能人才的,给予300元/月。
完善创业小额贷款政策
在珠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创业者,以及在本市签订有关种养合同且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从事种养业人员,因经营资金不足,向本市创业小额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创业小额贷款,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给予创业小额贷款贴息。个人享受贴息的创业小额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吸纳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标准增加贴息额度,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法人积分入户可加分
初创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适当增加法定代表人在积分制入户、子女积分入学的积分分值;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