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08:57作者:才子老师
科学配置,形成较为健全完善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财政体制机制。
1.制定市以下政府事权划分清单。(牵头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一是建立政府事权清单。在中央及省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框架下,围绕促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总目标,全面梳理市以下政府政权运转类、发展调控类、市场监管类、公共服务类、社会管理类事权事项,实现清单式管理,作为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依据,并根据形势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制定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事权清单。根据“外部性、信息复杂性和激励相容”三原则,全面清理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之间的事权范围,逐步理顺两级政府间原来存在的模糊、交叉、错位的事权界线,科学划分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事权,包括市级政府事权、区(县级市)级政府事权以及市以下政府共担事权。其中:市级政府事权包括按隶属关系承担的事务,市域内涉及市场统一、公共安全、社会公平事务,以及市域内和跨区(县级市)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事务等;区(县级市)级政府事务包括按隶属关系承担的事务,辖区内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事务,以及辖区内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事务等;市以下政府共担事务包括区域性公共服务事务、需共同管理维护事务等。
三是制定政府部门事权清单。按照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责定位,合理确定政府部门的权责范围和职能重点。坚持一项事权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共同履行的事权,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效率。推进职能下放,市级政府部门重点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全市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区(县级市)级政府部门主要是加强政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做好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
2.科学划分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支出责任,逐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市、区(县级市)财政管理体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一是制定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支出责任划分清单。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确定一级支出责任,各负其责。市级财政承担市级事权支出责任,区(县级市)级财政承担区(县级市)级事权支出责任。对确定由本级政府承担的事权,由该级政府统筹财力安排,履行事权支出责任。对市、区(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