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08:57作者:李一老师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
19.推进经营性财政资金的股权投资管理改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
一是完善制度和机制设计。明晰政府部门、受托机构和投资企业的关系,通过委托(或信托)专业管理机构对经营性财政政策资金实行股权投资管理,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和科学的退出机制,实现财政资金的有偿支持、循环使用。构建财政资金激励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
二是逐步将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符合条件的经营性财政资金纳入试点改革,通过在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产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及国资收益资本金注入等形式,开展我市的股权投资管理,并逐步扩大股权投资比例。同时,加强对产业投资引导资金的规范管理,对产业投资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七)推进公共资源、公务员薪酬制度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改革目标(到2018年):调整优化特定收益的社会分配格局,建立公共资源公平配置机制,促进国有资产(资源)优化配置、保值增值、使用效益提升及收益合理共享。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改革要求推进公务用车改革。逐步推进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公平规范的收入分配秩序。
20.大力推进公共资源管理改革。(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要求,构建政府公共资源向各类投资主体公平配置机制,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在中央及省的改革框架下,研究制定政府公共资源清单,明确政府可配置的公共资源目录和市场化配置方式;制定各类投资主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各类投资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
二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逐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行政部门关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办分离”。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明确各行政主管部门和交易平台的职能定位,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机构建设,依法依规、充分运用市场价格手段和竞争机制择优配置,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逐步减少和取消政府对公共资源配置的行政审批,保障各类投资主体的平等参与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