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7:00作者:王华老师
如此前江苏省疾控中心的调查显示,在医务人员、公务员和教师三类人群中,公务员吸烟率最高,达到40.1%。而2013年北京市爱卫会的调查也显示,超过7成的机关、单位领导班子中都有“烟民”存在,超3成“一把手”吸烟。
而在这种背景下,如果“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得不到认真的贯彻落实,势必不仅无助于改变公务员吸烟“重灾区”,而且也不可能通过“领导干部带头”来充分发挥“以良好的政风带动民风”的作用。
当然,在为4省区未充分贯彻落实“禁烟令”感到遗憾失望的同时,也要清醒意识到,对此也没必要太感意外和不解。
一方面,应该看到,其一,除了上述4省区,其他省区“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贯彻落实情况究竟如何,目前还没有翔实具体的事实证据;其二,就“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而言,“领导干部带头”固然是非常必要的一个环节,但它显然又远远不是事情的全部,除此之外,全民的广泛参与、公共场所禁烟执法的充分到位,事实上才是更为关键的环节。我们知道,近年来全国许多城市都曾出台过地方性控烟条例,但现实中的实施状况却一直难如人意,“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仍十分普遍”,一些城市甚至“几年没有开出一张禁烟罚单”。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站在“全面控烟”角度,“公共场所禁烟”其实也并非“全面控烟”的全部。
除此之外,进一步的措施事实上还有许多,如在烟草销售方面,全面彻底禁止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在卷烟包装标识上印制“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的图形警示;在烟草税收方面,进一步提高烟草税率、抑制烟草消费;在烟草管理方面,改变现行“政商不分”、在“控烟—卖烟”上存在严重角色和利益冲突的烟草专卖体制。而在所有这些“全面控烟”方面,目前我们无疑还存在许多“短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如最近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在禁止一切烟草广告方面仍留下许多“口子”;相比控烟先进国家,我国烟草税率仍明显偏低,烟草税占零售价的比例只有43.7%-48.7%,而国际烟草税负的平均水平6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