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35作者:李一老师
阳光工资意味着所有公务员的工资都是公开透明的,但这个阳光主要还是对内。
同城同待遇是要求在一个城市工作的公务员,如果职位资历相同,不论是在财政局工作还是在文化局工作,都应拿到相同的工资。
限高、稳中、托低是公务员工资管理中的新词。限高是封顶一些油水部门的额外收入;托低就是增加基层和清水衙门公务员的工资;稳中则是保持原来分配较合理的部门的工资水平。
规范津补贴的目标在于实现工资管理内部透明化、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不能过大。不过,中央政府至今并没有明确列出相应的标准。
至于中央政府的收权,则主要是通过工资审批权限进行的。按照现行的做法,地方的津补贴标准要根据下管一级的办法报请上级政府审批。也就是县里的津补贴标准要由市级政府进行审批。
再度集权之后,双重不平衡依旧
各级地方政府需要转变职能和改善公共服务,而当前的公务员工资集权管理却是一个重大的障碍。
工资管理权限变迁的背后是财政管理权限的变化。198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逐步获得财政管理的重要权限,这些权限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好处。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将权责和激励机制解决得很好的中国式财政分权对中国经济腾飞有重要贡献。
公务员薪酬水平&薪酬制定集中度关系。
1994年分税制实施后,政府的财政收入端趋向集权,支出端则高度分权。地方政府因此有余地设置各类支出的优先顺序。在此基础上,有些地方政府及部门利用津补贴制度变相给公务员涨工资,引发中央政府于2006年重新界定工资管理的权限。
问题在于,再度集权管理后,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
过去六年间,笔者在中部和东部地区做过多轮公务员工资管理调研。总的发现是津贴和补贴的规范程度确实上升了,许多清水衙门与油水部门的公务员工资已经比较接近甚至拉平。
但是,2008年,笔者却在某省党报看到这样一份有趣的来信,作者是当地地税部门官员,他认为,阳光工资后收入没有差别,税务人员变得懒惰、懈怠,当地政 府为了激励,在完成一定的税收任务后给予额外的报酬(不一定是货币形式)。换句话说,地方政府在用更巧妙的方法增加公务员实际收入。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双重不平衡问题,在集权管理之下,并未得到解决。高级和低级的公务员之间的薪酬差距较小,因此高级干部或者有着居高不下的工资外 福利,或者选择跳槽下海,或者干脆用各种方法自肥。另一方面,低级公务员的实际薪酬仍然有着极大吸引力,公务员考试热度依然不减即是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