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30作者:李天扬老师
2、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以及2015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毕业生以及应聘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人员,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6年11月2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8年11月2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通过考试的拟聘用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2015届毕业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7、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8、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核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北京师范大学考点
(1)提交电子表预报名。
报考者于2016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25日下午17:00,将填报好的《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电子报名表(北京师范大学考点)》(见附件3)发送电子邮件至gzjyjzzrsc@163.com。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毕业院校、考点、职位和姓名。
(2)本人到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核查。
报考者于2016年12月2日9:00至17:00,到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将发电邮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登陆本人电邮)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资格核查,须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通过资格核查者于12月3日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