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29作者:李一老师
今年6月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以及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司法人员分类管理都有明确表述:下一步,法官、检察官将不再按照公务员序列进行管理,而是启用单独的序列。
所谓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就是要明确,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员并不都是法律意义上的司法人员。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就是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目的,是着力消除司法行政化,同时解决目前法官、检察官队伍大、门槛低的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按照现在的《法官法》,只要通过了司法考试,二三十岁的法学院博士到法院后就能任职法官,很难综合分析复杂的案件,今后这样的人才只能做法官助理,经过三五年锻炼、考核,确实行才可以做法官,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做不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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