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26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11月,基层法院成都武侯区法院开始启动司改试点工作,建立法官员额制的专业化审判庭之构架,一个专业化审判庭配备1名庭长、2名独任法官、3名程序法官或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即1:2:3:3的配置原则。执行庭法官和助理书记员按1:1配备,一线法官人数从71名减到50名。
一位在武侯区法院工作多年的法官对记者说,建立专业化审判庭,固定了团队后,确实对等待晋升为法官的司法辅助人员是个冲击,会有看不到头,是不是熬不出来的困惑。四中全会提出,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如果上级法院能够能减少招录,而是从基层法院选才补充,在解决优秀法官晋升通道问题的同时,大大增加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对员额制也是一种补充。
最高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曾表示,目前法官队伍中,特别是在中西部的一些基层法院,确实存在着法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把最优秀的法官留在现有体制内,让他们在法官岗位上更好地工作,更公正地审判案件,有更广阔的晋升通道,这个就是改革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