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25作者:三水老师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不少地方和部门按照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平时考核的原则、内容和指标
平时考核的主要对象是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平时考核要切实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要科学设计考核指标,注重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的标准和权重。
二、规范平时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一)确定考核指标。机关应根据公务员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
(二)个人工作记实。公务员以日、周、月或阶段性工作为周期记录平时工作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
(三)领导审核评鉴。考核对象的主管领导是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根据工作记实情况,按周、月、季或完成任务的工作周期对公务员进行评鉴,可采用分数、名次、等次、评语等形式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四)反馈考核结果。主管领导应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及时反馈考核结果。
(五)公示考核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平时考核情况。
(六)汇总考核情况。机关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
公务员要及时准确记录工作情况、实事求是自我评价。主管领导要客观公正作出评鉴、确定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