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23作者:王华老师
北大法学教授谈依法治国:不能把全部法治的精力放在法院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做客中纪委网站谈依法治国。强世功指出,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角度来看,不能把全部法治的精力放在法院上,必须要把党委、人大、政府和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这样才能够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有机结合。
强世功介绍说,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毫无疑问应当吸收西方国家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但是也没有必要照搬照抄西方的法治经验,一定要立足中国的本土,实事求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从根本上讲,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工具和手段,它是实现公平正义,乃至于实现小康社会或者和谐社会的一个手段。因此没有必要把西方的法治变得很神秘。法治最主要的是推进社会正义。推进社会正义有各种不同的途径,就中国来讲,最重要的,按照防线的角度来讲,应该分为三点:
推进社会正义第一道防线就是党的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策发生了一个根本的改变,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目标,使国家的法治有了一些根本性的改变。所以第一道防线首先就在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第二,是国家的立法,尤其是全国人大的立法,经过三十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成,它对于国家的法治建设,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是政府,要建立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廉洁的政府,政府要提出来各种各样符合社会实际,能够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政策,这是实现正义的第三道防线。法治,法院很重要,但法院是最后一道防线,它表示前三道防线的社会正义不能实现,乃至于导致大量纠纷的时候,才需要法院来解决,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角度来看,不能把全部法治的精力放在法院上。在中国要实现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不应该单独强调法院的重要性,而必须要把党委、人大、政府和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这样才能够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有机结合,同时最重要的能够做到执政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审判,人民做到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