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21作者:王新老师
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意味着干预审判的无论是党政领导干部,还是法院内部人员,都要进行追责,都要保留记录、追究责任。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到保障审判人员能够真正独立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再到司法权力收归国家,这一系列举措都体现了我国正在全面推进司法制度改革。佟丽华说。
作为基层法官代表,同样列席了全会的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对全民守法感触最深。她在多年的审判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明显感觉到人们对法治的信仰还不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这一条抓到了问题的实质。一部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大家不信法、不守法,那就没有意义。陈燕萍认为,公报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尤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都是非常有针对性的举措,对于增强全民的法治信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是巨大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