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21作者:王新老师
专家解读四中全会公报 在中央全会层次的文件中首次使用了良法
公报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中央全会层次的文件中首次使用了‘良法’这一相当专业的法律术语。 昨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公布,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祝捷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此次公报明确法治中国之法治是良法之治,为建立更加完善的立法质量提高与保障机制奠定思想基础。祝捷指出,法律至上和良法之治是法治的两大特征。过去谈法治,更多地是谈法律至上,而对于良法之治谈得比较少。
由于人的智识、经验和各种主客观条件所限,法律文本必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有些法律在制定时就存在诸多问题,有些法律在制定时虽然有着良好的设计意图,但在实施过程中会发生变化,还有些法律随着时间流逝和社会发展,会逐渐不再适应社会需要。祝捷认为,这些法律如果长期得不到矫正和清理,会对人民利益和社会发展造成损害或阻碍。
社会主义法治必然是良法之治,社会主义法治需要良法。对良法的需求,在制度上体现为对于更加完善的立法质量提高与保障机制的需求。祝捷还指出公报将良法的标准具体化为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明确了宪法在衡量立法质量、法律良恶方面的重大作用,为发挥政治智慧与法律智慧,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审查机制提供了政策话语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