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19作者:三水老师
2016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倡法治中国,此次的四中全会以研究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启当代中国走向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新时代。
依法治国和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是以法律为中心、为准绳,对当代中国社会的所有关系的重大调整和变革。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教授许耀桐认为,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这是中国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培育法治精神应放在战略高度
实现依法治国,必须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丁元竹指出。
社会学家费孝通在其名作《乡土中国》中谈到,法律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这实际上应验了社会学一个基本道理:任何一套制度背后都有一套价值体系,要使这套制度能够很好地运行,必须使其背后的价值体系得以完善。现实生活中,我们多是看到了制度文本及其执行机构,很少观察人们对于这些制度文本的态度、心理、趋向和取舍,而这是非常重要的。丁元竹说。
在丁元竹看来,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应当将法治精神培育放在战略高度来认识,而这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长期面临的、最为艰难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促进了经济增长,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人们的精神世界却走向滑坡。丁元竹指出,法治精神与精神世界问题是与治理危机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失去法治精神、内心世界空虚,这与某些政府官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败坏党风、败坏风气有着密切的关系。
丁元竹期待,培育法治精神能够作为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