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09作者:李一老师
对于薪酬改革中提到的健全央企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说法,吴江进一步解释说,就是要把薪酬与效益相结合:
吴江:我们很多能源型的企业,明明是在亏损,但是是央企,还拿那么多工资,它和市场就是违背的。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行业,企业的活力、企业的效益都不一样,你要按照市场来决定工资,市场凭什么决定?市场是根据企业的效益、企业的盈亏来决定的。工资必须是能上能下、能调能加。效益好了,你可以拿奖金;效益不好了,得能下来。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中要求,将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严禁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等等,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宝明分析指出:
王宝明:公务用车,国家有规定,哪一个级别的领导做什么样的车,但是国企负责人的用车往往是超标的。这个以前是没有制度约束的,但是我们现在有了明确的规定,来进行规范。
不少专家表示,大型国企高管薪酬问题,并非是单纯的高低问题,而是如何实施任命、考核、股权激励等市场化改革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杨宏山表示,接下来出台的方案细则,才是核心内容。
杨宏山:如何既维护社会公平,又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这也是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一个难点。基本原则应该是,明确制度规范,实行透明的薪酬制度,高收入要有高收入的依据,要让正当、合理的职务消费透明化、同时,堵住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