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03作者:李天扬老师
据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出的最新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问题是,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事业编制3153万人,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案,已退休的职工按原有模式领取退休金,新进职工进入社会保险,大量的中间人成了最大难题。如果缴满社保15年才能在退休后领取相应养老金,绝大部分中间人之前并未缴纳社保,由此产生了补齐社保的问题。
排除个人补缴的部分不说,仅单位所要补缴的20%部分的资金是由财政补贴还是单位自筹,对两者来说都是巨大的负担。经测算,目前事业单位中间人所要补缴的社保资金至少5万亿,如由政府兜底,而地方政府根本没有充分的支付能力,最终负担可能都会转到中央财政。如果由中央财政和事业单位共同负担,同样存在两者之间比例划分难题,而且一旦要求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其最终必然令其抬高服务费用,折磨民众的看病贵、看病难、上学贵、上学难等社会病症将更为加剧。当一项改革的负担最终转移到普通百姓身上时,已完全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