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56作者:才子老师
对泄露试题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并予以通报。对接受委托命题的社会化考试机构泄露试题的,除按保密协议追究相关责任外,3年内不得承接全市事业单位招考的命题委托。
应聘人员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3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原《厦门市事业单位招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干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