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23:32作者:李天扬老师
七、核算方法
(一)2001年至2013年转业人员算法
补发数=基本退役金×个人比例数×16个月+服役年限×5×16+(新年定期增资-旧年定期增资)×个人比例数×14个月(含历年增资累计一个月)+附加军龄年限×1×25个月-(旧生活补贴-新生活补贴)×16
(二)2014、2015年转业人员
2016年1月已领取退役金人员:
补发数=个人供给信上{(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个人比例数+军龄工资+新自主择业生活补贴(上表数)+新年定期增资(转业人员加两次)×个人比例数-退役金核定表上的实发数额}×补发年月数
2016年2月正式领取补1月人员月退役金算法:
应发数=个人供给信上(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个人比例数+军龄工资+新自主择业生活补贴(上表数)+新年定期增资×个人比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