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6:12作者:李一老师
(四)保险待遇。士兵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现役士兵目前享受的保险主要有:退役养老保险、军人职业年金补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失业保险等。
>>>>优惠政策
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云南省2016年出台有关政策
一是义务兵优待金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从2016年1月1日起,云南省各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标准执行,2016年我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278元。
二是大学生士兵奖励。从2016年起,云南省对大学生进行一次性奖励。专科奖励3000元,本科奖励4000元。
澜沧县2016年入伍奖励措施
一是艰苦边远地区奖励。2016年,澜沧县将对我县入伍到新疆、西藏的士兵一次性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