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6:58作者:王华老师
中学学考等级 | A等 | B等 | C等 | P等 |
折算分数 | 50 | 40 | 30 | 20 |
(2)中职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满分为300分,其中电气自动化技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根据不同类别的操作技能考试成绩进行折算:电子电工类×2折算,艺术类×1折算。
(3)综合测评满分150分。
(4)各类别总分计算方式:
第一类:普高生
总分=全省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评成绩
第二类:中职生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总分=全省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2+学院综合测评成绩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总分=全省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学院综合测评成绩
第五章 体检
第十三条体检对象是所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一般为县级以上)。
第十四条学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学院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能满足专业要求。报考建筑设计技术和环境艺术设计的考生无色盲。
第十七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如某专业类别报考人数少于相应招生计划数的150%,则按照报考人数的70%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以计划数为上限),计划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相应批次招生。
第十九条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分别按照普高生和中职生两类招生对象录取。
第二十条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100%的比例按总分从高到低划定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确定备录名单,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的50%按总分从高到低划定备录名单。实行一档多投的录取方法将出现考生放弃录取情况,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学院将在备录考生中依次择优递补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高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生依次高中学考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普高生学考的单科顺序排列:数学、语文、英语。中职生依次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可根据考生在校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具体评价标准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第二十四条经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拟录取考生登陆浙江省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择一所院校作为录取结果。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陆平台进行录取选择。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六条凡被我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则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正常录取。
第七章 实施进程安排
第二十七条进程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