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09:24作者:王新老师
成绩查询:考生可以登录浙江海洋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jou.edu.cn/)首页,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输入要求字段查询。
(三)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和确定。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入围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分文科、理科)划定入围名单,其中入围分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计算形成。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倍。凡入围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在浙江海洋学院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方式:考生请于2016年3月20日—3月24日期间到当地银行网点办理银行汇款缴费,将报考费直接汇入我校账户,汇款时请务必注明三位一体报考费、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末四位;缴费后请妥善保管汇款凭条,以备查询之用。我校的账户为:浙江海洋学院33001706260059006666舟山市建行营业部。未缴费或者缴费未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10日到学校行政楼计划财务处收费点办理现金缴费手续。
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第一批提前录取、第二批提前录取。
(二)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海洋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三)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四)若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