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09:09作者:才子老师
2015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在2016年试点的基础上,我院2016年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为实施阳光招生,保障考生权利,确保“三位一体”招生各项工作的规范进行,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院校省代码:0085;国标码:14088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六条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政编码:325006
第三章招生专业(类)、计划、学制、收费标准
第七条我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名(以省教育考试院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类)、考生类别、计划数、学制和收费标准等如下:
第八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结束后计划如有余额,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我院浙江省普高文、理科统招计划。
第四章报名办法
第九条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浙江省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纪、违法的处分记录、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全部科目均为合格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合格及以上者。
第十条报名方法和时限:
采用“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根据网页提示输入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完成初步报名。网址为:www.wzvcst.edu.cn;或http://zs.wzvcst.edu.cn(具体方法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上午8时—3月28日下午16时
2.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结束后,学院对各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考生须将书面材料于2016年4月1日前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至学院招生办(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电话:0577-884124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也可面呈。按以下方式递交材料(考生所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