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49作者:王华老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院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参动[2015]7号)精神,扎实做好我校士官招收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1.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16年8月1日)。以应届毕业生为主,符合要求的往届毕业生也可。
2.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4.招收专业: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类、计算机类、无线电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园林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信息安全技术、通信类专业种类等专业或种类。
二、方法步骤
1.摸底报名: 3月初至5月18日。重点摸清参军积极性和服役意向,组织开展报名。应届毕业生持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学校人武部报名。5月20日前校人武部上报报名应征情况。
报名地点:校人武部(学生处) 82265030
2.体检政审:5月下旬至6月中旬
3.审批定兵:6月下旬至7月上旬
4.签证协议:7月中下旬
5.组织输送:8月2日至10日
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对于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充分利用地方教育人才资源为部队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同时,就今年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而言,招收士官也是一次很好的就业机会。对此,我校相关学院及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积极宣传发动,确保圆满完成征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