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49作者:王新老师
各有关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参动[2015]7号)精神。扎实做好我校今年士官招收工作,圆满完成招收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任务
根据参动[2015]7号文件要求,今年部队在浙江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200余名士官,补充到南京军区、空军和武警水电部队,改善士官队伍素质结构,从源头上提高兵员素质。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我校应届男性毕业生(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也可以招收),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以应届毕业生为主,符合要求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招收对象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方法步骤
1、摸底报名(现在起至5月中旬),应届毕业生持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江北区人民武装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
2、体检政审(5月下旬至6月中旬)。按义务兵体检政审有关规定执行。
3、审批定兵(6月下旬至7月上旬)。根据省征兵办公室下达的征集任务和专业种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会同高校有关部门,进行集体定兵,同等条件下,积极应征、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曾服过现役和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