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47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我院毕业生应征入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与条件:1、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2、条件:须为以下所学专业:(1)会计(专业代码:620203) (2)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代码:080603) (3)通信工程(专业代码:080604) (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代码:080301) 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义务兵征集规定执行。 二、招收工作安排: 1、组织报名。5月底前完成报名。2、确定对象。6月底前完成。6月15日前完成体检政审、6月25日前完成专业审定、6月底前确定预招对象并签订协议书。3、办理入伍。7月15日前完成,对预招对象进行身体复查和政治复查,办理入伍手续,8月1日批准入伍。4、组织报到。8月2日至10日完成,新招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 三、报名安排及方法: 1、报名时间:5月8日——5月31日。2、报名方法:请以上四个专业的有意向毕业生5月31日前到各学院学工办报名,5月31日各学院将报名毕业生反馈给就业中心。3、相关政策咨询请与就业中心或学生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2282516、82282299毕业生征兵入伍既是响应国家征兵号召,参与国防建设的重要渠道,又是解决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大措施。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应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