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6:59作者:王华老师
六、收费项目、标准和缴费方法: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学费: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今年我院各专业学费规定如下:根据省物价局浙价费备[2004]13号、[2004]22号、[2010]13号和[2013]12号文件规定,我院实行学分制收费政策,学生学费划分为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设计每生每学年16150元;临床医学每生每学年15400元;会计学、金融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14150元;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每生每学年13150元;城市规划、日语、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每生每学年1115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0150
学分学费标准:150元/学分,收费方式采用预收制。具体为:临床医学专业每学年44学分,计6600元;其他专业每学年39学分,计5850元。学年结束时按实际选课学分进行结算;结算后如有结余或不足,将转入下一学年一并计算。毕业时总结算。
具体金额见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7级新生收费项目明细及汇总表。
2.住宿费:学院统一预收2000元。
3.伙食费:预存200元(内含200元餐费,当天可直接就餐)
4.教材费:预收800元,每学期公布核对一次,每学年结算一次,多退少补。因休学、退学等原因离校的根据实际领用清单结清。
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通过建立统筹共济的机制降低学生患大病、重病时的家庭风险。保险期内享受门诊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和特殊病种治疗待遇以及两年一次免费体检待遇等。居民医疗保险由宁波市医保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学校为参保学生一次性办理在校期间的居民医保手续,意愿参保的学生请按学制预存款(专升本二年制学生一次性缴纳200元,四年制学生一次性缴纳400元,五年制学生一次性缴纳500元),医疗保险费直接扣款转入市医保中心。开学后按学校要求办理参保手续(详见医保参保通知书)。
6.体检费:40元左右(具体由校医院收取,体检时班级统一上缴)
7.床上用品:新生床上用品采取统一价格、统一规格和统一颜色,供应厂家和价格由学院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在学院指定地点自行设摊,学生自愿购买(具体情况见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生床上用品情况说明)。注:床上用品可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