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6:49作者:李一老师
四、报到时团员随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档案,党员随带党组织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委员会或宁波大红鹰学院党委)
五、新生学籍档案自带者,开学初上交班主任,不得自行拆开,否则视档案无效,后果自负。如有学校统一邮寄学籍档案,请使用EMS快递邮寄至“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574-88052126。
六、参军入伍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需要在9月25日前寄送《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到学校招生办,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收件人:任旭东,联系电话:13777050643。
七、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是否迁移遵循个人意愿)。户口迁移手续入学报到时一次性办理,读书期间不再办理(包括迁回原籍手续)。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请在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 一栏写上“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大红鹰学院”。
八、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规定将取消学籍资格。(请假电话:0574-88052126)
九、证件照一寸8张,2寸4张,要求蓝底,以方便入校后各种证件办理。报到期间学校也会提供拍照服务。
十、新生行李邮寄地址:浙江宁波(慈溪)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西段博华路77号,宁波大红鹰学院杭州湾校区。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0574—88052238、88052126或登陆学校网站www.nbdhy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