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20:46作者:王华老师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在退役后一年内,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市级考试机构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市级考试机构需协同当地民政部门,认真审核确认考生士兵退役身份证明。其余事项与普通考生相同。
九、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户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结算分户;帐号:7332710195900000580;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用途:303024专升本考试费),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2.《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3.考生档案由考生高职阶段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