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5 20:43作者:王华老师
报名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中学阶段完成学业水平测试之后,还需参加试点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以及在6月份举办的全国高考。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由试点高校根据本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要求确定,体现对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的考核,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和操作考试等办法。录取依据是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的按一定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具体比例要求由试点高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确定,但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生也需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在高考相应批次提前阶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试点高校试点专业的录取批次,将符合所报考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条件的入围学生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由省统一在7月份高考录取时进行。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如未被“三位一体”录取,则不影响其他院校的录取。
据有关官方消息称,我省“三位一体”招生试点院校名单一共有34所,较去年新增13所,详细名单如下(具体招生简章已经审核同意并陆续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和各高校招生网公布):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大红鹰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温州大学城市